简体 繁体

2008年度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24来源: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述

  2008年,国务院港澳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

  国务院港澳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办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司的分管司领导为成员。秘书行政司为牵头单位并统一协调《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秘书处负责编制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政府网站发布;机关党委负责监督投诉;有关司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

  国务院港澳办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编制了《国务院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制定了《港澳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港澳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港澳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监督考核

  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港澳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机构的电话、邮箱和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监督投诉的便利途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国务院港澳办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主动公开信息118条。包括机构职能、办事规程、政策法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作动态等五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政府网站

  国务院港澳办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场所、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国务院港澳办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 信息公开场所

  国务院港澳办办证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该场所查阅国务院港澳办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国务院港澳办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因此产生的有关收费或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国务院港澳办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国务院港澳办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规定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特别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日常性、规范性工作还做得不够。今后,国务院港澳办将进一步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办公务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浏览量: